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什么主持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项,其组织和实施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的相关规定,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特定的机构负责主持。这一过程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,确保了选举工作的公正性、合法性和有序性。
在实际操作中,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简称“全国人大常委会”)主持。同时,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,由相应的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选举工作。这些机构共同保障了选举的顺利进行,并确保每一位选民的选举权利得到有效落实。
以下为具体信息的整理:
| 项目 | 内容 |
| 选举主体 |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|
| 主持机构 |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|
| 具体实施单位 |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委员会 |
| 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 |
| 选举方式 |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(部分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) |
| 选民资格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年满18周岁,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|
| 选举程序 | 包括选民登记、提名候选人、投票选举、公布结果等环节 |
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,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一个多层次、多环节的系统工程,其主持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划分,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