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债务承担与履行承担的区别有哪些】在合同法和民法中,“债务承担”与“履行承担”是两个常被混淆的概念。虽然两者都涉及债务的处理,但它们在法律性质、责任主体、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。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总结与对比。
一、概念简述
- 债务承担:是指原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,由第三人承担该债务。这种行为需要得到债权人同意,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。
- 履行承担:是指债务人通过某种方式(如委托他人代为履行)让第三方参与债务的履行,但债务人本身仍为债务的最终承担者。履行承担并不改变债务人的身份,只是履行方式发生了变化。
二、主要区别对比表
| 对比项目 | 债务承担 | 履行承担 |
| 法律性质 | 债务转移,原债务人退出债务关系 | 债务履行方式的变更,原债务人仍为责任人 |
| 主体变化 | 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 | 原债务人未变,仅履行方式变化 |
| 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 | 需要债权人同意 | 不需要债权人同意 |
| 责任归属 | 债务由第三人承担 | 债务仍由原债务人承担 |
| 法律依据 | 《民法典》第551条 | 《民法典》第576条 |
| 适用情形 | 债务转让、企业重组等 | 委托履行、代理履行等 |
| 对债权人的影响 | 债权人可向新债务人主张权利 | 债权人仍应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 |
三、总结
债务承担与履行承担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改变债务人身份。债务承担是一种债务转移行为,导致原债务人退出债务关系;而履行承担则只是履行方式的变化,并不改变债务人的法律地位。因此,在实际操作中,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采用哪种方式更为合适,并注意相关法律程序的合法性与有效性。
了解这两者的区别,有助于在合同签订、债务管理及纠纷处理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