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属予作文以记之的以什么意思】一、
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的“以”字,是古汉语中常见的虚词,常用于表示目的或原因。在这一句中,“以”起到连接前后动作的作用,表示“用来……”的意思。
整句出自《岳阳楼记》(范仲淹),原文为:“属予作文以记之。”意思是“嘱托我写一篇文章来记录这件事”。其中,“属予”是“嘱托我”,“作文”是“写文章”,“以”表示目的,即“为了……”。
在文言文中,“以”常有以下几种用法:
- 表示目的:“以”相当于“用来……”
- 表示原因:“以”相当于“因为……”
- 表示手段或方式:“以”相当于“用……”
但在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中,“以”主要表示目的,强调“写文章是为了记录这件事”。
二、表格展示
| 词语 | 含义 | 在句中的作用 | 例句 | 说明 |
| 属予 | 嘱托我 | 主语 + 动作 | 属予作文以记之 | “属”是“嘱托”,“予”是“我” |
| 作文 | 写文章 | 动作 | 属予作文以记之 | 指写作行为 |
| 以 | 表示目的 | 连接前后结构 | 属予作文以记之 | 相当于“用来……” |
| 记之 | 记录这件事 | 目的 | 属予作文以记之 | “之”指代前面提到的事物 |
三、总结
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的“以”字,在这里表示目的,意为“用来……”。整句话的意思是“嘱托我写一篇文章来记录这件事”。理解“以”的含义,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文言文的语法结构和表达意图。
通过分析“以”在不同语境下的用法,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文献的语言风格与表达方式。


